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02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
质押、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 128,745,000 股股份中的
33,573,632 股、36,762,491 股、101,200 股、58,307,677 股、2,681,700 股分
别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拍卖成交。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30 日拍卖成交股份中的 126,063,300 股已解除质押、
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未过户股份系买受人悔拍。因此,本公告中花王集团所持公司初始股票数量以 2,681,700 股为准。
●本次花王集团被司法拍卖的 2,201,700 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其所持前述公司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因股份过户相应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后,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2,681,700 股下降至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0.31%下降至 0.05%。花王集团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花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股东花王集团被司法拍卖的 2,201,700 股股份已办理完
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相应解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过户股份涉及的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
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竞买公告,公开拍卖花王集
团持有的公司合计 2,681,700 股股份。前述全部股份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竞价
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如下:
证券 证券简称 数量(股) 质押权人 链接
代码
【分拆拍卖 1,121,600 股】花 宁波金融 https://paima
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03007 *ST 花王 1,121,600 资产管理 i.jd.com/3095
的*ST 花王(证券代码 603007) 股份有限 81693
股票 公司
【分拆拍卖 1,560,100 股】花 中信建投 https://paima
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03007 *ST 花王 1,560,100 证券股份 i.jd.com/3095
的*ST 花王(证券代码 603007) 有限公司 81708
股票
二、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权益变动的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上述竞价成功的股份中 2,201,700 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股份过户后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注:上述股份性质虽为无限售流通股, 但是会受到相应的减持限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由 2,681,700 股下降至 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0.31%下降至 0.0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丹阳市延陵镇南二环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肖国强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572624644X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11-04-19 至无固定期限
代建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含园林绿化),旧城改造(不含园
林绿化),铝合金门窗安装;汽车配件、金属构件、金属制品的销
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橡胶制
经营范围 品、五金机电产品、燃料油、针纺织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
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五金、五金工具、
水暖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开发、销
售;金属材料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肖国强(持股 89.77%);张云雷(持股 8.80%);
肖姣君(持股 1.43%)
(二)花王集团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花王国际建设集 2,681,700 0.31% 480,000 0.05%
团有限公司
三、本次解除质押、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前,花王集团所持公司 2,681,700 股股份全部被质押及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2,201,7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82.1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
解除质押时间 2026.1.9
剩余持股数量(股) 480,000
剩余持股比例 0.0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8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后 100%
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注:花王集团所持的 2,201,700 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因股
份过户相应解除。
2、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股) 2,201,7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 82.1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
解除冻结时间 2026.1.12
剩余持股数量(股) 480,000
剩余持股比例 0.05%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480,0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后 100%
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注:花王集团所持的 2,201,700 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相关股份涉及的冻结因股
份过户相应解除。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花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同时,《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因此,前述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系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管理人根据(2022)苏 1181
破 9 号、64 号、65 号、66 号、67 号《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对花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导致,花王集团股份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