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第二部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第三部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 2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 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议案 4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议案 5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第一部分: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2:00-12:30
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为加强效率,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第二部分: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 日 下午 13: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 1111 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桢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 √
《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 √
回报规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4.01 陈国桢 √
4.02 高勇进 √
4.03 You Ruojie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 彭涛 √
5.02 王刚 √
5.03 万振华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第三部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核心监督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监事。
根据《公司法》要求,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综合考虑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具体实
际,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5 名增至 7 名,其中 1 名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董事。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述平台进行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议案 2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