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中国中冶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2,177
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128,939 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515 万元;经中国中冶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不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中国中冶《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32,17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128,939 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278,515 万元。鉴于 2025 年末中国中冶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中国中冶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度 度 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116,052 149,21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177 674,595 867,04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278,5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65,2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57,9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65,2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 否
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47.5%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披露回购部分 A 股和 H 股股份方案,其中,A 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H 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上述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
回购 A 股股份 5,027.75 万股,H 股股份 1,963.70 万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93 亿元。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8,515 万元,合
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128,93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373,444 万元。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历史年度经营积累的留存收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母公司作为集团总部,承担战略管理和日常运营管理职责,日常经营性收入较少,且母公司之前年度持续进行股利分配。后续公司将统筹做好子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1.中国中冶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
2.中国中冶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正;
3.实施中期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4.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中期分红上限
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2026 年 6 月末中国中冶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三)授权安排
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中冶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