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0-053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390 公告编号:临2010-05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属2010 年第11
次临时会议)于2010 年12 月2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A 座召开。公司董事李长进、白中仁、姚
桂清、贺恭、贡华章、王泰文、辛定华出席了会议。公司监
事王秋明、季志华、张喜学、林隆彪,高管层成员李建生、
马力、戴和根、章献、许廷旺、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
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会议
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收购总公司所持航空港公
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
长进、白中仁、姚桂清回避表决。会议同意股份公司以2010
年11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37,291.90
万元作为收购对价,以协议转让的形式收购总公司所持中国
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项关联(连)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中国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特级
资质以及机场场道、公路路基和路面、装饰装修、钢结构等
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进出口贸易及劳务输出权,进行此
项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房屋建筑、机场场道等方面的施
工能力,对公司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积极影响,并能够有
效减少与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
(连)交易;
3.此项关联(连)交易根据资产评估值确定股权收购价
格,乃按正常商业条款确定,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本次交易尚未进行且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交
易条款及协议内容将于协议签署后及时披露。
三、同意将控股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中国3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同意将控股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推荐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人选和股东代表监事人
选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同意将控股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股份公司增
发不超过190 亿元短期债券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上述第三、四、五三项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