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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11 沪市 骆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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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11:骆驼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日期:2021-12-03

601311:骆驼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PDF查看PDF原文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股份”或“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原则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第三条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对象应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第四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749,426.00 元。以“份”为分配单位,每份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超过29,749,426 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参与对象分配到的份额由董事会决定,最终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款期限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如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足额缴纳部分则视为持有人自动放弃相应份额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由其他持有人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第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骆驼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拟按照 7.00 元/股的价格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为不超过 4,249,918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其他途径获得的股份。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第六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6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限。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的股票相同。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后依据 2022-2024 年业绩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0 年净利润的增长率、公
司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进行考核,并根据净利润增长率相较于目标值的达成率(A)(权重为 80%)和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相较于目标值的达成率(B)(权重为 20%)计算业绩目标达成率 P,进而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锁定比例。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值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目标值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 2022 年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锁期  2022 年  数,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 亿元

                        不低于 1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 2023 年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锁期  2023 年  数,2023 年净利润定比业绩 不低于 20 亿元

                        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 2024 年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
第三个解锁期  2024 年  数,2024 年净利润定比业绩 不低于 40 亿元

                        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是指新能源锂电池及其系统(含车用电池和储能电池)和锂电回收材料的销售收入。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按如下方式计算净利润增长率达成率和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达成率:

  实际达成情况    净利润增长率达成率(A)  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达成率(B)

 实际值≥目标值            A=100%                      B=100%

 实际值<目标值      A=实际值/目标值            B=实际值/目标值

    各考核年度的业绩目标达成率 P=A×80%+B×20%,并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持
有人的公司层面解锁系数: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P=100%  100%>P≥90%  90%>P≥80%    P<80%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        1.0        0.8          0.5          0

    若各解锁期内,当期业绩目标达成率 P 未达到 80%,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
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能完全解锁的部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若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达成率超过 100%,公司将另行给予相关人员其他奖
励。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持有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锁系数。具体如下:

    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解锁系数如
下:

    考核评级结果      A          B          C          D

    个人解锁系数    1.0        1.0        0.5        0

     持有人在考核期内被降职的视同不合格,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 0。

  公司当期业绩目标达成率 P 达到 80%及以上,持有人可按照本持股计划规定
比例解锁对应的标的股票,持有人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个人计划解锁额度×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个人解锁系数。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
能完全解锁的部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第九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第十条 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计划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委员会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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