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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龙江交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合伙人数量 93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482 人、2024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余人。

  2024 年度,中审亚太审计收入总额 70,397.6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8,203.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0,108.98 万元。2024 年中审亚太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40 家,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其他金融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房地产业,渔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等。中审亚太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金额为 8,510.76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建江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共签署 8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丽女士,2013 年 11 月成为执业中国注册会计
师,2025 年 10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8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3 家年度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马玉婧女士,于 2014 年 5 月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及41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66.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5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15.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1.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询比采购方式并经综合评审,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亚太、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对本次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境内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的结果,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66.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5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15.0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