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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9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0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吴献文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赖豪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士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新任补选监事经股东大会正式选出就职后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马满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附件:

    赖豪生先生,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2000 年,历任中国煤矿机械装备集团中矿机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0 年至 2008 年,历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本部高级经理等;2008 年至 2010 年,任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10 年至2013 年,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2015 年至 2017 年,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7 年至 2020 年,任公司
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0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赖豪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士媛女士,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8 年至 2020 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审计师;2010 年至今,历任公司铌产品业务部业务助理、钢铁部业务助理、风险管理部风控助理、风控主管、风险管理处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至 2023 年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3 年至今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仓储物流部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李士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满福先生,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0 年至 2000 年,历任内蒙古黄金管理局生产处、地矿办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技开发中心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大青山联办金矿总工程师;2000 年至 2001年,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苏尼特金曦黄金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黄金集团苏尼特金曦黄金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 2010年,任公司总地质师;
2010 年至 2013 年,任公司总地质师、实业投资部副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地质师;2015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地质师;2016 年至 2017 年,任中信金属集团副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中信
金属集团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马满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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