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 号)核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成功向 16 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5,250,0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11 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BJAA1165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3,743,079,205.5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822,433.87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3,717,256,771.68 元,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金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0200000729200123652。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088,961,190.49 元(不含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3,212,712.52 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182,173,903.0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65,964,208.38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汇入
公司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下属工行金街支行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0200000729200123652。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
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下属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洼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北洼
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20000011775400171611412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
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 0200000729200123652 535,964,208.38
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洼路支行 20000011775400171611412 1,030,000,000.00
合计 / 1,565,964,208.38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尚未支取的七天通知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王府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
共使用募集资金 9,321.27 万元,其中门店数字化转型与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6,891.43 万元,门店优化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278.37 万元,
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151.4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信息系统整合升级工作,全面梳理运营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年内完成 “百购新零售系统” 搭建并试点上线,初步实现了资源整合、业务融合、业财协同。同时,为整体提升线上运营能力,公司启动搭建一体化商城小程序,年内实现首批 23 家门店上线。此外,公司着力提升专业工作信息化水平,年内完成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搭建,实现了物业管理的数字化,为下一步做好物业智能化打下良好的基础;梳理搭建新档案管理系统,完成数据整合,推动档案管理数字化进程,为各项工作提供充分档案依据和资料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西单商场改建项目报规报建工作,截至报告期末,西单商场已正式停业,进入改建施工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继续按照年度工程改造计划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扶梯安装、智能电表升级更换、技防报警系统维修等工作。后续公司将在优先保障项目收益的情况下,继续逐步实施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店优化改造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持续提升新店开业成功率。下一步,法雅公司围绕“保规模、降费用、增效益”总体思路,发挥专业优势,推动经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线上业务持续深化渠道建设,强化“私域”流量赋能,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运营,驱动生意数字化转型。线下业务持续“优选+优化”门店网络布局,提升实体店铺运营质量。持续调整品牌矩阵,不断更新市场热度品牌,围绕提升顾客体验感、获得感提升服务水平。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16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主办人。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
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相关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在工行金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在北京银行北洼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及现金
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机构 账号 账户类型
工行金街支行 0200000714200022776 通知存款账户
0200000714200022803 定期存款账户
2000001177540017161141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北京银行北洼路支行 20000011775400172763381 通知存款账户
20000011775400172747774 定期存款账户
注: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 2 月,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
开设了账户号为 10262000001075001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3.现金管理产品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155,000 万元(不含以协定存
款的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
共实现现金管理收益 56.875 万元。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募集资金以及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的结余募集资金一并投入至门店优化改造项目中的西单商场西单店优化改造项目,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4,677.01 万元,约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9.26%。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
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原计划由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租赁相关物业进行经营。出于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将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运营方式由租赁经营变更为收购并持有项目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旗下北京王府井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鉴于上述运营方式的改变,公司已终止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