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菏泽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9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