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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 沪市 宇通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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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宇通重工: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4-01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用装备”)。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利息及期限: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用于其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借款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矿用装备按照公司业务规划研发新产品而产生资金需求,为满足矿用装备的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
  2024年4月1日,公司与矿用装备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用于矿用装备日常经营款项支付,借款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借款年利率为3.45%。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主要原因及考虑

  矿用装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及新产品研发,其具备充足的银行授信及从银行融资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能力;但鉴于本公司资金较充裕,且本公司闲置资金理财收益率低于矿用装备的银行融资利率,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财务费用,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向矿用装备提供借款。

  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新联”)持有矿用装备30%股权,德宇新联系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德宇新联不参与矿用装备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德宇新联未按其持股比例向矿用装备提供相应的借款。

  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领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6E658F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德宇新联持有30%股权。

  矿用装备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矿用装备资产总额3.83亿元,负债总额2.63亿元,净资产1.20亿元,资产负债率68.7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2、截至2024年3月28日,矿用装备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矿用装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德宇新联持有矿用装备30%股权。因德宇新联不参与矿用装备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德宇新联未按其持股比例向矿用装备提供相应的借款。

  5、公司未在上一会计年度对矿用装备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借入方):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2、贷款人(出借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4,000万

  4、借款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

  5、借款年利率:3.45%

  6、资金用途:用于矿用装备日常经营款项支付

  7、违约责任:如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金,应按借款利率1.5倍支付逾期利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矿用装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矿用装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借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借款和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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