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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1 沪市 东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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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8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案金额:一审涉案金额 1,092,146,603.94 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公司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二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24)黑民终 428 号),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预计本案相关罚息、复利、诉讼费用等对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0.11 亿元,暂无法确定对本期利润的影响,
  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黑
01 民初 1100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向公司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借款本金 1,092,146,603.94 元。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8)。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及
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15),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24)黑 01 民初 1100 号),并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24)黑民终 428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案相关罚息、复利、诉讼费用等对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0.11 亿元,暂无法确定对本期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 号)(以下简称“《重整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 9 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提交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因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
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
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16.40 亿元、贷款余额 6.66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
相关风险的承诺函》,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相关承诺将在未来 3-6 个月内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6 月 2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落实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