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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2 沪市 新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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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2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理财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
的情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
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理财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鉴于华宝信托为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华宝信托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华宝信托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注册资本:500421.9409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8 年 0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230,828.35 万元,
净资产为1,171,327.40万元;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14,924.35万元,净利润为 72,626.45 万元。

  股权结构:华宝信托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宝武,持有其 92.90%的股权。
  (二)关联关系

  华宝信托为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华宝信托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理财额度及授权事项如下:

  (一)理财额度: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理财方式: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四)理财产品期限: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如下: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执行新钢股份投资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公司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未向华宝信托购买理财产品,也不存在向其他关联人购买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