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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3 沪市 *ST海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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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钦:海钦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编号:2026-009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
司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2 月 24 日、2 月 25 日、2 月 26 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4,800.00 万元到 7,2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0.00 万元到
4,20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00.00 万元
到 2,40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45,000.00 万元到 185,000.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80,000.00 万元到
120,000.00 万元;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800.00 万元到
7,200.00 万元。上述预计的业绩为公司初步测算,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
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
月 1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立案调查风险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
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