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 2026-0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规范公司治理,适配股权变化与经营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 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
名、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名,可以 名、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名,可以
第一百零 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七条修订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