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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44 沪市 乐山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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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贾海燕(详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股东会结束后,公司以口头方式向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9 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 2 名,董事林晓华、乔一桐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选何明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何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林晓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召集人)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何明            邱永志、尹强、周凯、吉利

    提名委员会            潘鹰            何明、尹强、何曙光、周凯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吉利            乔一桐、徐强、何曙光、潘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曙光          林晓华、尹强、吉利、潘鹰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何明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永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邱永志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赖毅、熊海涛、黄红、张泽秋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赖毅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熊海涛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黄红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任张泽秋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邬良军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斌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共 8 项,分别为:

    1.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5.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7.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8.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