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华仪电
2017 年度、2019 年 需在 5%的范
气、东海 2024 年 3 月 6
投资者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 围内与华仪
证券、天 日
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电气承担连
健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带责任,天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已按期履行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判决)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王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曹智春,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王哲,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健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同时,现拟确认天健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498 万元(含税)。其
中:年报审计费用 432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66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