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79.SH 股票简称:中化装备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类型 交易对方
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2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3
目 录......4
释 义......9
一、基本术语......9
二、专业术语......12
重大事项提示......14
一、本次重组方案......14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6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7
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19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19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0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0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22
重大风险提示......2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4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2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2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28
二、本次交易方案情况......30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31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36
五、本次交易的性质......38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9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39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39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4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5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55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56
四、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6
五、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6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57
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 57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59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59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67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68
一、益阳橡机基本情况......68
二、北化机基本情况......99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137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137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141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146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146
二、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介绍......146
三、益阳橡机评估情况......147
四、北化机评估情况......186
五、董事会关于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215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222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224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24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32
三、业绩补偿协议......239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257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57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261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261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指引的规定
......263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64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265
七、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266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规定......266
九、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266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267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268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
规定......268
十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268
十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269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意见......269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0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70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275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316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319
五、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386
六、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87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39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392
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392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400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404
一、同业竞争情况......404
二、关联交易情况......405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421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21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422
三、其他风险......425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427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427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427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42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428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429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431
七、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的说明......432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433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433
十、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34
十一、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
息......434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