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改委[1992]50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改委[1992]50
号”文批准,由北海永玉房地产开发公司、北号”文批准,由北海永玉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内蒙古玛拉沁饭店、广西北海海运总公司共京内蒙古玛拉沁饭店、广西北海海运总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北海市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北海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
会信用代码为91450500198228069W。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500198228069W。
第三条 公司属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 第三条 公司属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
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580万股,于1993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580万股,于1993年1年1月全部募集到位。公司于2002年12月19日月全部募集到位。公司于2002年12月19日经中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币普通股股票4,500万股,于2003年1月14日在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4月12日召开的股股票4,500万股,于200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4月1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转增8股)的决议,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股东会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19,944万股。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2005年度的决议,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944万股。2006股东大会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年5月26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会通过公积金股)的决议,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的决议,实施转增27,921.6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后公司总股本为27,921.6万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91号”文核准,公司于“证监许可﹝2014﹞191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年5月28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2014年5月28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85,185,185股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5,185,185股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64,401,185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464,401,185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0﹞25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25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020年12月30日非公开发行47,370,158股A股30日非公开发行47,370,158股A股股票,公司总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1,771,343股;公股本增加至511,771,343股;公司于2021年7月司于2021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12,427,005股28日非公开发行12,427,005股A股股票,公司的A股股票,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524,198,348总股本增加至524,198,348股。
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 中文全称: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 司
英 文 全 称 : Beihai Gofar Chuanshan 英 文 全 称 : Beihai Gofar Chuanshan
Biological Co., Ltd. Biolog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
路3号 路3号
邮政编码:536000 邮政编码:53600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24,198,348元。 524,198,348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裁。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健康、创新、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务实经营,
共赢、利他。 聚焦大健康;科技创新,开拓新领域。
第三章 股 份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危险化学品);医疗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生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生
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以自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
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二类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