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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6 沪市 菲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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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回顾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并根据行业格局及趋势提出2024年经营计划及风险应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公司2023年度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科技创新、系统治理、降本增效、党建引领等各方面工作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合同订单、资金回收、预算成本、项目进度等各项工作计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4-01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新增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
151,516万元,资助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4-01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新增资助最高额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4-014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罗水源、胡运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4-01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57,161.24元,母公司净利润55,344,747.98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7,557,669.17元。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基于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均未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鉴于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期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协调运作,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4-01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罗水源、胡运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4-01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7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1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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