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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佳科技: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05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30。

        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晓辉先生。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6 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肥创新投,合肥创新投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8.15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2.52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321,492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8.41%,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裴晓辉
先生、李中亚先生及昌望先生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 2026-007 号《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情况: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