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
案,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5,281,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6 月 15 日、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开始
分期解锁,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5,28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8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
标已经达成,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总数的 40%(即 6,11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
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于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