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6—009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商汇”)的股东名录中,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安粮油)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静安粮油除每年经营性关联租赁费用90.36万元外,无相同类别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过股权交易类别的相关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此议案时,由于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强、周祥明、张翔华和郑着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委托有证券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开展评估工作,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甬商汇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9,847.43万元,大写玖仟捌佰肆拾柒万肆仟叁佰元”【信资评报字[2015]第411号】。依据以上评估价值,公司与上海比昂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受让其所持有的甬商汇全部10%的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经与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本次最终交易价格总计为人民币980万元整(玖佰捌拾万元整)。
由于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审批程序较多,所需时间较长,在办理甬商汇股权变更过程中,甬商汇作出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在办理股权变更期间对应的损益均由股权受让方承担。因此,公司将获得2015年度甬商汇10%股权的分红款50万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故本次股权收购的实际投资成本为930万元。
二、本次交易履行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经,市、区两级政府监管部门及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后,公司从甬商汇处获悉,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收购甬商汇1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至此该10%股权收购事宜全部手续已完成。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或有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与股权出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时即约定,公司需在取得变更备案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书后的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完股份转让的全部款项至该股权出让方的指定账户。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使公司在独立性经营方面受到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单纯的财务投资行为,不是以单方面改变甬商汇经营现状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