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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6

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云南万城百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城百年”)及其下属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称“老鹰地公司”)为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约 1,158,871,839.45 元。(公司按持股比例 36%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仅收到仲裁庭开庭通知,公司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 27,047.86 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
(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6《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老鹰地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公司

  第七被申请人:万城百年


  (二)被申请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老鹰地公司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万城百年(公司持有万城百年 40%的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老鹰地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万城百年持股 90%;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
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
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65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 民特 1449 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就仲裁协议效力纠纷,公司向深圳市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确认《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3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70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
云 0112 财保 2399 号《民事裁定书》,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于 2023 月 7 月 24 日向
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公司名下价值 417,193,862.21 元的
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具体事宜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77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 民特 1449 号《民
事裁定书》,公司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深
圳市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裁定驳回公司的申请(具体事
宜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79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驳回申请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深圳仲裁院已在《仲裁通知》中向当事人明确说明其指定仲裁员的权利及相关要求。申请人指定张德明作为本案仲裁员;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指定亦未委托指定仲裁员,根据《金融规则》第五条第(三)款,深圳仲裁院指定张守文为本案仲裁员;根据《金融规则》第十条、《仲裁规则》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经两位已确定的仲裁员共同指
定,朱慈蕴作为本案首席仲裁员。上述仲裁员于 2024 年 1 月 5 日组成仲裁庭审
理本案。

  仲裁庭确定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 18 时在深圳仲裁院位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仅收到仲裁庭开庭通知,公司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 27,047.86 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为准。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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