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公告编号:2025-073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叶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勇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丁林洪先生提名,聘任刘宁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 是否存在
离任 原定任期到 离任 在上市公 未履行完
姓名 职务 离任时间 期日 原因 司及其控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 承诺
任职
叶勇 财务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1 月 工作 否 是
总监 4 日 14 日 调整
注:2024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叶勇先生参与了本次管理层增持计划,同时承诺本次
增持完成后,通过本次增持获得的公司股票自愿锁定 18 个月。2025 年 1 月 3 日
披露了《关于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叶勇先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1%,增持金额为 18.45 万元。叶勇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在承诺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其通过本次增持获得的公司股票尚在承诺的锁定期内,叶勇先生需继续履行股票减持锁定期的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叶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勇先生已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事宜,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叶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1%。叶勇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管理层增持计划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丁林洪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宁女士(简历附后)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刘宁简历
刘宁:女,汉族,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
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6 年入职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财务会计处,2000 年 3 月选调进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原贵阳办事处)资金财务部,历任资金财务部、项目审核部、业务拓展部、业务管理部副高级经理及高级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业务审核(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刘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