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17,402,993.73 4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02,341.14 13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490,871.13 119.6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095,134.66 -153.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95 136.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95 136.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3 增加 3.1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4,806,301,821.99 4,743,356,815.69 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81,376,931.51 2,070,367,234.39 0.53
的所有者权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567,527.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2,133,454.73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1,582.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510.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77,862.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29,577.76
合计 7,411,470.0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42.48 主要系本期毛纺业务营业收入增加
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32 主要系毛纺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9.69 主要系毛纺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21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6.32 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6.32 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128,88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数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限售条
件股份 股份状
数量 态 数量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226,311,454 12.69 0 质押 194,000,000
法人
陈丽芬 境内自然人 148,181,020 8.31 0 质押 45,941,020
郁琴芬 境内自然人 144,300,000 8.09 0 质押 144,300,000
孙宁玲 境内自然人 91,648,980 5.14 0 质押 91,648,980
花晓东 境内自然人 30,460,000 1.71 0 质押 30,460,000
刘荷娣 境内自然人 19,740,000 1.11 0 质押 19,740,000
高敏 境内自然人 17,000,000 0.95 0 无 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
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其他 16,890,300 0.95 0 无 0
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
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其他 16,890,300 0.95 0 无 0
计划
高惠丰 境内自然人 16,500,000 0.93 0 质押 16,5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26,311,454 人民币普通股 226,311,454
陈丽芬 148,181,020 人民币普通股 148,181,020
郁琴芬 144,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300,000
孙宁玲 91,648,980 人民币普通股 91,648,980
花晓东 30,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60,000
刘荷娣 19,7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40,000
高敏 1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
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16,89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90,300
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
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16,89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90,300
计划
高惠丰 1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为一致行
致行动的说明 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陈丽芬女士、陆宇先生、
孙宁玲女士于 2013 年 8 月 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2017 年 2 月,陆宇先生将所持股份转让给郁琴芬女士,郁琴芬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