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证监会2025年修订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及上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定,制订本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第二条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议产生、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是指公司的经理(公司称总经理,下同)、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副经理(公司称副总经理,下同)、董事会
负责人。 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称总会计师,下同)
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新增(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基础保障。
公司党委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把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是: 是:
许可经营项目:黄酒、白酒、食用酒精 许可经营项目:黄酒、白酒、食用酒精
(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的制 (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的制
造、销售。…… 造、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 (上述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
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
酒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时于 1997 年 酒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经营性资产认
3 月 8 日以其经营性资产认购股份 6500 万 购股份 65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
股。 用以出资的资本金额为 98,239,023.12 元,
其中股本 6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金
33,239,023.12 元,于 1996 年 12 月 31 日
前实缴出资。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911,542,41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为 911,542,413 股,均为普通股。
股 911,542,413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