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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2 沪市 东望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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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东望时代”)拟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竺实业”)49% 股权,本次转让底价不低于雍竺实业 49%股权对应评估价值33,816.60 万元的 80%,即不低于 27,053.28 万元。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若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存在无法获得全部挂牌转让款的风险,转让款可能会被法院划扣用于优先偿还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正式批复,上述决策/审批程序是否通过/获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上市公司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联营公司雍竺实业 49%股权。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不确定。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业务上已经完全退出房地产领域,但仍遗留下少量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资产与权益。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联营公司雍竺实业 49%股权。

    (三) 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开挂
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雍竺实业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批复,上述决策/审批程序是否通过/获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东望时代持有的雍竺实业 49%股权

  交易类别:股权转让

  2、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 2 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目前该笔担保债务余额为 9,000 万元,且债权人已变更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该担保案件,东望时代持有的雍竺实业 49%的股权(出资额为 50,960 万元的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5 日。

  若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存在无法获得全部挂牌转让款的风险,转让款可能会被法院划扣用于优先偿还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

  3、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097046944L

  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欢西路 1 号 6 幢

  法定代表人:王照梁

  注册资本:104,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尾盘销售及工程后续事务处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果蔬种植;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51%、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

  4、本次交易中,浙江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二) 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7,233.02                  148,752.11

      总负债                            38,838.20                  40,244.23

      净资产                            68,394.83                  108,507.88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87.87                    1,063.53

      利润总额                          -40,113.05                      151.55

      净利润                          -40,113.05                      124.4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三、 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东望时代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雍竺实业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198 号)。

  1、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评估假设: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的:

  (1)基本假设

  ①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②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③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④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2)一般假设

  ①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②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③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⑤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⑥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⑦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⑧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⑨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特殊假设

  ①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

  ②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③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④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⑤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方式不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管理层的经营计划和追加投资可以如期实现。

  ⑥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评估结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浙江雍竺实业有
限公司申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107,233.02 万元,评估值 107,245.56 万元,评
估增值 12.54 万元,增值率 0.01%。总负债账面价值 38,838.20 万元,评估值
38,232.10 万元,评估减值 606.10 万元,减值率 1.56%。净资产账面价值68,394.83万元,评估值69,013.46万元,评估增值618.63万元,增值率0.90%。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9,013.46 万元,评估增值 618.63 万元,增值率 0.90%。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要定价依据,雍竺实业 49%股权价值的评估价值为 33,816.60万元,本次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值的 80%即 27,053.28万元,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