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3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72.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1,926,7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0,634,981.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28 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额 投入额 投入额
电连接组件系 溧阳壹连电子
1 列产品生产溧 54,811.44 54,811.44 54,000.00 有限公司
阳建设项目
宁德电连接组 宁德壹连电子
2 件系列产品生 14,230.88 14,230.88 10,000.00 有限公司
产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连接 宜宾壹连电子
3 组件系列产品 13,860.70 13,860.70 10,000.00 有限公司
生产建设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 6,425.79 6,425.79 5,000.00 溧阳壹连电子
项目 有限公司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9,063.50 深圳壹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19,328.81 119,328.81 108,063.50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 时间
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 2025 年 4 月 2026 年 4 月
产溧阳建设项目
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 2025 年 4 月 2026 年 4 月
品生产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因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另一方面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受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2024年11月14日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及周边市场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结合生产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
展趋势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