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30,000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518Z012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96.612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529.6129万元,公司总股本由4,896.6129万股变更为6,529.6129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为维护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为维护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第一条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
第二条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 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记,取得相应《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注册登记,取得相应《营业执照》。 信用代码:91440300586708179H。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同意、于2024
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 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3万股,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以下简称 于2024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上市”)。 (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
第五条 社区大华路1号A栋301-501,B栋501;邮 社区大华路1号A栋厂房301-501,B栋501;
(一照多址企业);邮政编码:
政编码:518105。 5181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9.6129万元。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第十条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其他股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公司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实际情况,适时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第十二条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要条件。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 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许可经营项目是:动力电池精密连接组
第十四条 件、新能源汽车高低压线束、各类电连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动力电池精密
连接组件、新能源汽车高低压线束、各 接元器件、电控系统组件的研制、开
类电连接元器件、电控系统组件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前款所指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额。 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529.6129万股,均为
第二十条
币普通股(A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
第二十一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
条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