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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1 深市 黄山谷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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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301581          证券简称:黄山谷捷      公告编号:2026-008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标的:黄山谷捷国元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谷捷战略新兴产 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2、投资金额: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黄山谷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山谷捷”)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 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5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75%。

    3、风险提示:基金尚需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合伙协议签署、设立 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运行过程中 可能受到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 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 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深化公司产业协同战略性布局,挖掘 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和发展机会,积极培育和构建第二增长曲线,提升公司 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与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基
金”)、安徽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产转基金”)共同投资设立“谷捷战略新兴产业基金”。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5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7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机构名称: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Y493XT

  成立时间:2017 年 8月 22 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F7栋5层

  法定代表人:吴彤

  控股股东: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国元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7214。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国元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国元基金与安徽省产转基金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国元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机构名称:安徽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P5J4J4U

  成立时间:2022 年 6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686室

  法定代表人:魏世春

  控股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登记备案情况:安徽产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编号:SVY027,基金管理人为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安徽产转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安徽省产转基金与国元基金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安徽产转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1、基金名称:黄山谷捷国元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6、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首期出资额

  1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10%        1.00

  2  安徽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有  有限合伙人    2,490.00    24.90%      249.00
    限公司

  3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0    75.00%      75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1,000.00

  8、投资方向:基金主要以股权、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等形式进行投资(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含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债权投资总额累计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20%),重点投向具有技术颠覆性、战略重要性和政策导向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非上市企业。

  9、基金登记及备案:基金尚处于设立筹建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合伙企业完成登记设立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二)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 7 年,其中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5 年为投资期,
投资期届满后的2 年为退出期。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1次,期限1年。

  2、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为股权投资基金,面向具有技术颠覆性、战略重要性和政策导向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基金一方面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项目,另一方面也深度挖掘与黄山谷捷产业链深度融合领域的项目。

  3、缴纳出资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基金设立后首期实缴1,000万元,由各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出资;后续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实缴)。本协议签订后,管理人将向全体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首次缴付出资通知中列明的首期出资的提款日期为首次交割日。首次出资缴付之后,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的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向其他合伙人发出后续的缴付出资通知,要求该等合伙人缴付其余各期出资。

  4、投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即“投委会”),作为项目投资、退出决策权力机构;投委会实行集体票决机制,并具有健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委会的组成、运行、决策等事项按照《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黄山谷捷可委派 1 名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国元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并针对项目提出问题和陈述意见,但无表决权。

  5、合伙人会议

  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表决事项以外,需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所持实缴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6、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持基金的经营管理工作,代表本合伙企业对外开展业务,并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签署、修改、交付及履行一切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代表本合伙企业,就项目投资和相关各方进
行谈判,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进行本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享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提议召开、参加或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等权利。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7、基金管理费与收益分配:

  (1)基金投资期内,国元基金收取实际投资资金的1.5%/年的管理费;

  (2)基金退出期内,国元基金收取尚未清算项目投资金额的0.75%/年的管理费;

  (3)基金延长期内不再提取管理费;

  (4)基金投资收益按照基金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止;剩余投资收益再行分配。基金管理人对超出基金门槛收益率(6%/年)以上的部分计提20%的业绩报酬,全体合伙人按在基金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分配超出部分收益的80%。

  8、基金托管

  基金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负责基金账户管理、资金拨付和清算、资产保管等日常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并定期报告资金托管情况,及时报告资金异常流动情况。

  9、退出机制

  基金将在适宜的时机以包括但不限于上市退出、股权转让、换股、出售企业、被投资企业回购、被投资企业清算及其他适当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基金运作出现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时,黄山谷捷可选择提前退出,因提前退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国元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