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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1 深市 黄山谷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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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1581          证券简称:黄山谷捷      公告编号:2025-061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2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6,871.5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128.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100052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公司202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备注
                                            资金使用金额    资金使用金额

 1  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    32,846.78          32,846.78        32,846.78 建设中
    智能制造及产能提升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54.41          7,354.41          7,354.41 建设中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7,927.26 已结项

          合计                50,201.19          50,201.19        48,128.45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484.69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 理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拟选择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亦存在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日常经营对自有资金的需求,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使用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