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0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1.4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8,62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41.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32,541.51
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20,066.78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4.68
4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10,000.00
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9.80
6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769.85
注:利息收入是指已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则以及《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金额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603001040019209 424.70
余姚环城支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383020100100209934 336.75
余姚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574908350210621 8.40
余姚支行
合计 769.85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066.78 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
生过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75.8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1.89 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了发行费用,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
汇会鉴【2024】0192 号),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了
置换,金额为 10,677.7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 10,375.85 万元,发行费用置换 301.89 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 10,338.99 万元,置换发行费用 301.89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年 12月31 日,公司使用 7,896.3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人民币 7,896.3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1,904.68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尚未到归还日,
上述补流资金尚未归还。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全部系购
买大额存单,尚有 10,000.00 万元未到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9.80 万元(利息收入是指已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截至报告期末持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签约方 投资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1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1-22 2025-7-22
2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3-18 2025-9-18
3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4-23 2025-10-23
4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5-6 2025-11-6
5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5-7 2025-8-7
6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5-7 2025-8-7
7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5-7 2025-8-7
8 大额存单 农业银行 1,000.00 2025-5-7 2025-8-7
9 大额存单 兴业银行 1,000.00 2025-5-19 2025-8-19
10 大额存单 兴业银行 1,000.00 2025-5-19 2025-8-19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其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