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应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完成审验,注册资本已增至 40,000,000.00 元,总股本已增
至 40,000,000.00 股,此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000.00 万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 1,60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5,600.0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以上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600.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情况,修订《深
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下文称“《公司章程(草案)》”)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文称“《公司章程》”),以使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的章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章程名称:《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 章程名称:《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日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并于【】日经中华人民共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2 为“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 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通股 1,000 万股,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3 英文名称:Shenzhen JDD TECH 英文名称:Shenzhen Jdd Tech
New Material Co.,Ltd New Material Co., Ltd
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5,600.00 万元。
5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5,6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五十条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6 第五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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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
…… (十六)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
(十六)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会工作规则;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中审计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百二十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第一百二十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 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
者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 者监事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以提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8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
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通知方式在会议 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
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件、电话、短信、微信或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通知方式在会议召开三日前通
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策为:
(一)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 (一)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
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 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
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9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度的实际经营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度的实际经营
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其中,现金股利
(二)分配方式:采取现金、股 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 (二)分配方式:采取现金、股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
配。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三)分配顺序:…… 配。
若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
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增加
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
期。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
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者资
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或者经营性现
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
润分配。
(三)分配顺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10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