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01 月 0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董事杨凤凯、杨波、彭俊杰、谭小平、沈小平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5 名调整为 84 名;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2.67 万股调整为 72.07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73 万股调整为 6.3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杜鹃、杨波、彭俊杰、
刘亚琴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并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01 月 0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72.0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33 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杜鹃、杨波、彭俊杰、
刘亚琴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南娴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1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