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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骏鼎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53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55.8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26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8.7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2.0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70.00 元/股(不含 70.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0.0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330万股(不含 33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0.00 元/股、申购数
量等于 33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4 年 3 月 5 日 14:44:29:704 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45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56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7,6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749,950 万股的 1.008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82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3 月 1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50.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55.8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55.82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01
 倍。

    (2)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股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非后EPS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2 年) 后(2022 年)

002130.SZ  沃尔核材      6.96    0.4877    0.4471        14.27        15.57

300731.SZ  科创新源      18.38    -0.2113    -0.2722            -            -

301005.SZ  超捷股份      30.06    0.5942    0.3425        50.59        87.75

605005.SH  合兴股份      15.15    0.4748    0.4440        31.91        34.12

605255.SH  天普股份      13.68    0.1907    0.1494        71.75        91.56

605298.SH  必得科技      10.20    0.3257    0.2802        31.32        36.41

688386.SH  泛亚微透      30.60    0.4478    0.3567        68.34        85.79

                      平均值                                25.83        28.70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平均值计算剔除了科创新源、超捷股份、天普股份及泛亚微透;

    注 4:因《招股意向书》中提及的可比公司文依电气属于创业板审核终止企业,故未在上表
 中列示。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骏鼎达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掌握材料配方开发、产品结构设计及成型的主要核心技术,可以自主研 发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开发并掌 握了多种高性能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配方,可以有效提升基础材料的韧性、强 度、拉伸性、抗冲击性、阻燃性等性能。公司产品符合下游应用相关的认证要求, 能够根据不同领域客户要求,提供满足其差异化需求的产品以及服务。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效衔接机制。一是信 息之间有效沟通,销售部门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到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拟定定制 化研发方案,并指导生产部门理解研发设计理念,更好的将研发设计落实到产品 生产全过程;二是产品性能高效迭代,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很强的多样性和变 化性,产品种类多、更新换代快。研发部门根据市场信息反馈,不断加大投入研 发新配方,以满足客户不断提出的新功能要求,最终提高新品研发的效率和市场 命中率。


  ② 垂直一体化生产优势

  通过多年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公司掌握了 PET、PA、PP、PE 等材料的改性配方技术,具备功能性保护套管所用原材料单丝的自主生产能力,实现自身所处产业链条往上游延伸。公司实行垂直一体化生产,不仅能保证产品品质,而且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功能性单丝是功能性保护套管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从树脂材料开始,自主开发改性配方,生产功能性单丝,可以有效贯彻研发理念,保证单丝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单丝自产,可以减少外部采购带来的额外交易成本。

  公司产品品类齐全,而且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设计、工艺开发、产品测试、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售后支持等一体化配套服务方案,可以有效满足下游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并减少客户因向多家采购付出额外的认证和配套成本。

  ③ 专业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布局完善,根据国内客户分布情况,就近设立了多个生产基地,以此来实现更快的信息获取以及客户响应目标。目前,公司主要下游客户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长江中上游地区,因此,公司相应建立了深圳、东莞、昆山(苏州)、武汉、重庆、江门六大生产基地,就近客户生产,有效缩短交付周期。

  公司销售网络健全,按行业和区域双重维度提供高效服务。一是全程、持续的专业化服务增强了国内客户的黏性。售前,销售人员对客户前端需求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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