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波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程锦、高芳、骆美化、马胜辉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度计划与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落实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决议、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果。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高芳女士、骆美化女士、马胜辉先生和傅仁辉先生(报告期内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写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
议案》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837,210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的股份余额 1,430,775 股后的 83,406,435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021,930.5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为了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当期盈利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情况下公司可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与关联方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不含税)。截至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南京聚隆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金额 1,215.32 万元。根据公司
日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不含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