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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
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科先生主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46 元 /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0.29 万股至 280.5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2%至 0.4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主要拟投资项目“卢森堡铜箔100%股权收购项目”已终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终止发行事项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战略协同与资源整合,保障集团战略高效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现金收购九江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6.32%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0,95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