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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编号:2025-034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独立董事史兴松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颜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相关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拟提名颜睿志先生、翁文星先生、金昉音女士、张宗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颜睿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提名翁文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提名金昉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提名张宗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拟提名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提名哈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 提名胡旭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 提名史兴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年产电力熔断器 2300 万颗项目终止的议案》

  拟终止的原募投项目“年产电力熔断器 2300 万颗项目”系基于上市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作出的投资决策。公司根据行业变化和战略规划,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
目投资风险,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年产电力熔断器 2300 万颗项目”。

  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年产电力熔断器 2300 万颗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的议案》

  为更好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以实现更大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在不影响“电流感测精密型电阻生产项目”实施效果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电流感测精密型
电阻生产项目”中一栋生产厂房的第 2 层和第 5 层合计 11,262.14 平方米区域不再作为
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调整为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该部分区域的具体用途未来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情况进行规划、使用;剩余其他楼层区域共计 17,279.02 平方米作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以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实施。除以上调整外,其他实施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累积投票制细则》《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细则》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