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98,401,9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安培龙 股票代码 30141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延洪 彭碧泳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
办公地址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 1A 栋 17 楼董 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
事会办公室 1A 栋 17 楼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 0755-89695955 0755-89695955
电话 0755-28289825 0755-28289825
电子信箱 ir@ampron.com ir@ampro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力传感器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第一批国家级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过多年的陶瓷工艺及 MEMS 技术积累,公司拥有从陶瓷材料研发到热敏电阻及传感器生产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在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MEMS 压力传感器芯片设计、标定、模组装配、测 试等方面均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
(2)主营产品
基于长期的技术积累以及产业化经验,公司业已形成了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力传感器四大类产品线,包含上千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充电桩、物联网、工业控制、医疗、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领域。
(3)公司的市场及行业地位
自创立至今,公司便以“引领智能传感技术 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国际领先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愿景,
深耕敏感陶瓷技术、MEMS 技术、IC 设计技术,并融合上述核心技术平台,利用在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MEMS 技术、IC 设计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积淀,开发出高性能、多品类的热敏电阻和传感器。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及品牌效应,公司于 2019 年入选了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 年入选了工信部第一批建议支持
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 2021 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基于先进功能陶瓷材料的智能传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同时也是深圳市智能传感器行业协会首届会长单位。被赛迪顾问评选为 2023 年中国十大传感器公司、2024 年中国优秀传感器公司荣誉。
公司具备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及时的订单响应能力,完善的品质保障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领先的产品及服务,
切实满足客户需求。得益于公司丰富的产品矩阵、强大的研发保障能力、可靠的产品性能及品质、卓越的及时响应、稳
定的供货能力,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终端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元
202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2 年末
2024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970,582,13 2,100,398,99 2,100,398,99 -6.18% 1,412,657,58 1,412,657,58
1.76 5.35 5.35 4.96 4.96
归属于上市公 1,205,809,48 1,148,217,91 1,148,217,91 524,047,165. 524,047,165.
司股东的净资 8.93 3.18 3.18 5.02% 56 56
产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2 年
2024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940,164,243. 746,570,941. 746,570,941. 25.93% 625,503,374. 625,503,374.
83 52 52 66 66
归属于上市公 82,637,595.9 79,891,457.7 79,891,457.7 89,309,281.4 89,309,281.4
司股东的净利 5 8 8 3.44% 3 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74,595,274.5 73,136,191.3 73,136,191.3 2.00% 70,075,689.7 70,075,689.7
非经常性损益 7 2 2 1 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90,232,472.5 95,689,515.6 95,689,515.6 11,133,470.3 11,133,470.3
的现金流量净 4 3 3 -5.70% 8 8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84 1.41 1.08 -22.22% 1.57 1.2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84 1.41 1.08 -22.22% 1.57 1.2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6.95% 14.17% 14.17% -7.22% 18.67% 18.67%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本集团无需重新划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 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解释 18 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见本附注第十节、五、43、重
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其他原因:2022 年、2023 年每股收益调整原因系公司 2024 年 5 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
该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