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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9

卡莱特: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4-007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部7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2名监事,同时1名职工代表监事已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周锦志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周锦志、邓玲玲、何志民、黄孟怀、章成(独立董
事)、张忠培(独立董事)、刘昱熙(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 战略委员会:周锦志(主任委员)、邓玲玲、张忠培

  2. 提名委员会:章成(主任委员)、邓玲玲、刘昱熙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昱熙(主任委员)、周锦志、张忠培

  4. .审计委员会:刘昱熙(主任委员)、邓玲玲、张忠培

  上述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张雄涛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张雄涛、田美城、刘魁(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周锦志

  副总经理:何志民、黄孟怀、刘芫华、汪安春、郭冠利、刘锐

  财务总监:劳雁娥

  董事会秘书:刘锐

  证券事务代表:冯嘉茜

  上述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566763

  传真:0755-86009659

  电子邮箱:ir@lednet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 C 区八栋 A座 39 楼证券部。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秀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秀琴女士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届满离职后,董秀琴女士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月 19 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锦志先生,1975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学历。2002 年 7 月-2002 年 9 月,任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 年 9 月-2002 年 12 月,任清华大学电子系 931 实验室
工程师;2003 年 1 月-2005 年 5 月,任意法半导体北京研发中心高级研发工程
师;2005 年 5 月-2007 年 6 月,任北京法国电信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硬件部经理;
2007 年 7 月开始先后担任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1
月-2021 年 2 月,历任卡莱特(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锦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52,544 股,通过深圳三涵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7,598,331 股,通过深圳纳百川创新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57,255 股,通过深圳贤聚天下创新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700 股,通过深圳财汇天下创新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1,238 股,通过深圳众人众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3,469 股,通过中金卡莱特 1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582,504 股;周锦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深圳三涵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深圳纳百川创新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邓玲玲女士,1981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5 年 5 月-2006 年 7 月,任中意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讲师;2006 年 7 月-2007 年 7 月,任北京互动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

月开始担任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 月-2021 年 2 月,任卡莱特
(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邓玲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11,259 股,通过深圳安华创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913,928 股,通过深圳贤聚天下创新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1,562 股,通过深圳财汇天下创新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1,562 股,通过深圳众人众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1,562 股,通过中金卡莱特 1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24,819 股;邓玲玲女士是深圳安华创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 何志民先生,1976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2 年 7 月-2006 年 4 月,任北京
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 年 4 月-2009 年 9 月,任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 年 9 月开始担任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2021 年 2 月,任卡莱特(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软件
研发总监。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志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1,259 股,通过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913,928 股,通过中金卡莱特 1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41,594 股;何志民先生是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4. 黄孟怀先生,1976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
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1 年 7 月-2005 年 6 月,任亿阳信通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5 年 6 月-2015 年 10 月,任北京法国电信研发中心有限
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 年 10 月-2019 年 9 月,任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
监;2019 年 9 月-2021 年 2 月,任卡莱特(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嵌入式研发
总监。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孟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财汇天下创新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83,672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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