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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5

卡莱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41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26日至 2023年 6月 6 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6 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57.08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 189 人调整为 185 人,同时前述 4 名激励对象自愿全部放弃认购
的限制性股票将分配给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
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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