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98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组织架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监事刘婉莹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邹建雄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组织架构的实际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调整监事、监事会等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形式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10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修订 否
变动管理制度》
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7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8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0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1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3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4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以上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改前) 公司章程(修改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 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二条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等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广州凌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系在广州凌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基础上, 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州市主管工商部门注 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代码为 914401016640118296)。 用代码为 914401016640118296)。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12.00 万股,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 2,712.00 万股,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 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 555 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
701-702;邮政编码:511493。 701-702;邮政编码:511493。
公司增设经营场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 公司增设经营场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
环路 1900 一街 2 号 202;邮政编码:511431。 环路1900号一街2号202;邮政编码:51143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47.209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47.2091
万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数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 数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及授权董事会就此涉及事 减少注册资本的及授权董事会就此涉及事项项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由董事会依法办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由董事会依法办理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注册资本数额变更事项修 权公司董事会就注册资本数额变更事项修改
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