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83,107.01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42,793,975.9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593,429.3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4,669,792.14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593,429.35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及现金流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6,388,571.77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的 -131,083,107.01 19,402,459.9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9,924,369.25 19,043,604.63
营业收入(元) 191,284,387.57 301,779,764.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6,593,429.3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114,669,792.1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16,388,571.7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5,840,323.5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6,388,571.77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 38,967,973.8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7.90%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 2023 年 8 月 11 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2 年度非公司上市后
的会计年度,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考虑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 2024 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考虑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考虑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