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20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美国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
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
额和实施主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377,523.55 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4,622,476.4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
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2 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实施 预计投入募 已投入募 投资进
号 项目名称 主体 预计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金 度
额
年产 3000 万平
1 方米新型无机材 天振股份 23,921.26 23,921.26 24,033.61[ 项目已
料复合地板智能 注 2] 变更
化生产线项目
年产 2500 万平 项目已
方米新型无机材 越南聚丰 结项,
2 料复合地板智能 [注 1] 41,100.00 41,100.00 33,456.17 具体见
化生产线项目 公司相
关公告
年产 2000 万平方
3 米新型无机材料 美国博森 44,280.00 44,280.00 19,113.90 43.17%
复合地板智能化 [注 1]
生产线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天振股份 30,000.00 30,000.00 26,884.35 -
合计 139,301.26 139,301.26 103,488.03 -
注 1:“越南聚丰”指公司的孙公司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美国博森”指公司的孙公司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
注 2:项目累计使用金额包含相关项目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故实际累计使用金额大于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投资进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总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客观经济环境因素,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原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序号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期 日期
年产 20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
1 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7 年 6 月 30 日
(以下简称“美国募投项目”)
美国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为:美国募投项目作为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
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应对贸易摩擦风险。截至 2024 年底,美国募投项目一期技改已完成,现已实现年产约 700 万平米的产能,且正逐步投入使用。2025 年初,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 2024 年公司在东南亚生产基地产能稳步释放,现有产能可满足目前业务需求。同时,鉴于美国未来加征关税的政策尚不明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盲目扩产,保障项目安全推进,公司延缓美国募投项目新建厂房和二期生产线的进度,以此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2025 年 4 月 2 日,美国面向全球多个国家大范围加征关税。对此,公司将
全方位评估关税政策调整给自身经营带来的影响,秉持合理、审慎原则,稳步推进募投项目落地实施,保障项目有序开展,维护公司稳健运营。
四、 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公司宏观环境、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考虑,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信息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将美国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