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5 年 4 月 11 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4.375 万股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9.12 元/股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34.375 万份
5、股票期权预留行权价格:27.40 元/股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确
定以 2025 年 4 月 11 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3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 34.375 万份
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文件。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
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能及时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向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50 万股和股票期权 6.50 万份。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总数由 360 万股调整为 343.75 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人数由 72 名调整为 69 名,首次授予总数由 288 万股调整为 275 万股,预留授
予总数由 72 万股调整为 68.75 万股(因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总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的总比例大于 20%,故同步调整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数量)。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人数由 72 名变更为 69 名,授予总数由 180 万股调整为 171.875 万股,首
次授予权益由 144 万股调整为 137.50 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
数由 72 名变更为 69 名,授予总数由 180 万份调整为 171.875 万份,首次授予权
益由 144 万份变更为 137.50 万份。
(二)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调整由 19.32 元/股调整为 19.1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60 元
/股调整 27.40 元/股。同时,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5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首次授予 5 名激励对象的 4.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对首次授予 5 名激励对象 4.1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预留授予日和预留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5 年 4 月 11 日
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3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 34.375 万份股票期权。
四、授予相关情况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5 年 4 月 11
日。
(二)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34.375 万股,占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34.375 万份,占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
(三)授予人数:13 人。
(四)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12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7.4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行权期限和归属/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