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2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的1.00%。
2、授予价格(调整后):3.592 元/股。
3、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5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40.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0.00%。
3.授予价格(调整前):3.65 元/股。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 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 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4 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
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4 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65 元/股调整为
3.59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29 元/份调整为 7.232 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