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1、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并拟修订《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
取消监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 号)核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6,419,103 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83,361,040股变更为 89,780,143 股;2023 年股权激励第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89,780,143 股减少至 89,708,143 股。
综上,公司现拟将注册资本由 89,780,143 元人民币,变更为 89,708,143 元人
民币。
3、增加经营范围
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封装测试制造和销售”,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 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光伏汇流箱、 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光伏汇流箱、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电 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 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家庭储能电源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 家庭储能电源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组件包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 组件包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连接系统、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智能家 连接系统、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智能家居软硬件、半导体照明灯具;提供相关网 居软硬件、半导体照明灯具;半导体分络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立器件的封装测试制造和销售;提供相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活动)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相关条款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
均相应修改成“股东会”。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36.104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708,143万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光伏 电池组件、光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光伏汇流箱、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 汇流箱、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家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家
修订前 修订后
庭储能电源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组件包 庭储能电源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组件包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连接系统、 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连接系统、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智能家居软硬件、半导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智能家居软硬件、半导体照明灯具;提供相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 体照明灯具;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封装测试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造和销售;提供相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
为准。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 立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立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 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4,800 万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336.104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89,708,143
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任何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