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8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9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
月19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月19日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正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快可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6人,代表股份39,81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71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7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7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45人,代表股份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小岑律师、陆映舟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9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16,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1.9583%;反对 16,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396%;弃权 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99,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10,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2083%;反对 10,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96%;弃权 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95,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6,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8,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417%;反对 6,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3%;弃权 8,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12,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0625%;反对 12,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13%;弃权 16,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0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8,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6,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1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3125%;反对 6,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3%;弃权 16,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63%。
3.0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8,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6,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1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3125%;反对 6,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3%;弃权 16,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63%。
3.0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1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15,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0625%;反对 13,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63%;弃权 15,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13%。
3.0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1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2917%;反对 13,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63%;弃权 7,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21%。
3.0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1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2917%;反对 13,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63%;弃权 7,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21%。
3.0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8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21,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弃权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0625%;反对 21,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54%;弃权 7,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21%。
3.09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95,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7,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4.5417%;反对 7,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63%;弃权 7,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1%。
3.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95,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6,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8,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