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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0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上年度(2023 年
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高峰,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育荪,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收费 4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7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50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汇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足以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和打分,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