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届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行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建利女士、卢刚先生、黄洪林先生、卢瑾女士、李文绢女士 5 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永洲先生、姜林先生、周钧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永洲先生、姜林先生、周钧明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中周钧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将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可进行。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建利女士: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嘉善县企业经营者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课程结业。曾任浙江巨化集团建材厂分析员、浙江巨化集团研究所技术员、嘉善合成化工厂一分厂总经理、嘉善诚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杭州金江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和壹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玖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玖乾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葛建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2,031,36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兼总经理卢刚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卢瑾女士为母子/女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刚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嘉善合成化工厂一分厂、嘉善诚成化工有限公司、金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任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玖乾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卢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9,04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葛建利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卢瑾女士为母子、兄妹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洪林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 MBA。曾任嘉善枫南水泥厂车间主任、嘉善合成化工厂一分厂副厂长、嘉善诚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洪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28,000 股,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瑾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DCS 操作员、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施贝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卢瑾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6,0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葛建利女士、总经理卢刚先生为母女、兄妹关系,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文绢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嘉兴汇东电子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汇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课长、公司行政专员、审计员、会计;现任公司监事(任期至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董事之日止)、审计部主管、上海瑞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玖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玖乾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文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永洲先生: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药学院副院长、院党委书记、浙江大学创新药物研究中心主任、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胡永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姜林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2002 年加入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低碳经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监事长、上海现代服务业标准创新发展中心监事、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基金会监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姜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钧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